排污许可台账与执行报告
排污单位应按许可证规定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并按频次提交执行报告;未按规定记录或提交,条例规定可按次处罚。
来源: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
排污单位应按许可证规定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并按频次提交执行报告;未按规定记录或提交,条例规定可按次处罚。
来源: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
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实行全国统一编号,数据应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。
来源: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》
生产设施、治污设施、监测与异常事件没有按许可证要求逐项记录。
台账、自行监测和实际排放口径不一致,提交前才开始补。
出库、承运、接收确认和联单编号没有三向绑定,转移完成后仍无法闭环。
特种设备、附件和检测回执分属不同台账,生产计划没有看到到期风险。
页面使用本行业、本岗位的单据和叫法;详情只链接当前已经存在的产品闭环。
按许可证和企业事实源比对当天应记项、已记项和漏记项,生成责任清单。
根据许可证频次生成提交与监测日历,追到授权人提交回执。
绑定出库单、联单编号、承运与接收状态,数量或类别不一致时先进入人工处置。
按设备、附件和检验有效期找出临期与整改项,追到合格回执或人工停用决定。
不是多一段聊天记录,而是能继续流转、复核和追责的业务对象。
先核一天该记多少、漏了多少,或一票转移能否追到接收确认。
建议带上:一份脱敏排污许可证 + 当日台账,或一票危废转移记录
工作日 8:30–18:00 在线。

